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審查
一、非行政許可審批內容
昆明市中心城區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審查,其它區域由所屬縣(市)區負責審查。
二、設定非行政許可審批的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53條;
(二)《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第21條、22條;
三、非行政許可審批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辦理。
四、非行政許可審批條件
在昆明市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當參照《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編制指南》制定節約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并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法律依據:《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第21、22條。
五、申請材料
(一)《昆明市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審查申報表》(原件2份);
(二)加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公章的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原件1 份);
(三)《節約用水措施方案》編制單位的相關資質證明(復印件1份)。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批復(復印件1份)
(五)《建設項目總平面圖》(原件2份)
法律依據:《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第21條、22條。
六、申請表格及申請書
申請人需填寫《昆明市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審查申報表》。申報表格統一到昆明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水務局窗口免費領取或在市節水辦網站(jsb.km.gov.cn)免費下載。
七、非行政許可審批申請受理機關
昆明市水務局。受理地點:昆明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水務局窗口(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市級行政中心綜合樓,聯系電話:3149849)。
八、非行政許可審批決定機關
昆明市水務局。
九、非行政許可審批程序
申請人到昆明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水務局窗口遞交《昆明市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審查申報表》及相關材料 市水務局審查,并出具《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審查意見》 申請人到昆明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水務局窗口領取審查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要求繼續修改完善,重新申報。
十、非行政許可審批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不含現場勘驗時間)。
法律依據:《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第22條。
十一、非行政許可審批證件及有效期限
《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方案審查意見》,無期限限制。
十二、非行政許可審批的法律效力
《建設項目節約用水方案審查意見》是建設單位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
十三、非行政許可審批收費
無
十四、非行政許可審批年審或年檢
無